影楼员工考勤管理规则
1.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,每日二次,上班前和下班后,不得无故不打卡,不得代他人打卡,因故不能打卡者,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,把备忘录交予考勤员处。
2.违反上述规定,每次罚款10元,违纪三次以上除罚款外,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。
3.员工应遵守上、下班时间,不得无故迟到早退。凡迟到一次扣10元,当迟到早退月累计五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,八次停发当月工资,十次以上(包括十次)降工资一级。迟到早退半小时作旷工处理。
4.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,作旷工处理。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。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,公司将予以除名。
5.考勤工作由人事部负责,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,坚持原则,做好各类假条、病假诊断书等的保存工作。
6.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,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,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。
7.人事部必须对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进行仔细核对,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。
8.员工请事假、病假、公假等,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,正确填写,报有关领导签字后,送人事部处备案。具体程序如下:
(1)病假
①员工因病请 [1] [2] 下一页 |